顛沛流離
回顧民主及獨立運動史,尤其流亡海外如何持續的經過,相比起香港社運界較為知名(但不算熟悉)的革命家史明,更適合介紹的,是學者出身的彭明敏與王育德 — 他們走的是港人較受落的溫和進路,但其時知識份子、社會菁英,祇要心存異見,不是遭極權下獄、秘密處死,就得逃亡海外。
彭明敏算是半步踏進體制內的菁英學者,未屆不惑之年已晉身國科會、聯大代表顧問,其後更當選「十大傑青」,可謂前途無量。但他不甘為政權所用,更因憂慮國家前途、否定國民黨治臺合法性、確立主體意識而為學生謝聰敏、魏廷朝定稿《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》(1964),師生三人終被警總下獄、軍法審訊,一夕之間,從黨國意圖吸納的明日之星墮進萬丈深谷。
美國參照外交情資,判斷三人很可能依據《懲治叛亂條例》遭判處死刑,故美方不斷向蔣政權施壓,1965年被軍事法庭判處8年徒刑,後更由總統蔣中正特赦。但釋放不等同自由,不僅安排特務監視跟蹤,形同軟禁,案件由警總交到調查局,更時刻謀算再拘捕入獄甚至安排「意外身故」。
無法返回臺大執教,黨國不時派遣說客利誘變節投誠,不願向特務政權妥協的他,身心痛苦不堪。迫不得已之下,彭明敏得友好及外國組織協助掩護,喬裝並使用變造護照登機前往瑞典,後來輾轉抵達美國,積極參與臺灣相關的公共事務,更創立臺灣人公共事務會(Formosa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, FAPA),惠澤至今。
去國前後,他飽受禍及家人、連累戰友的內心煎熬。事前,他僅留下幾封遺囑預備失風被捕或身故之時,由友好拆閱,道歉並希望他們諒解並支持其決定;從計畫到臨行之際,他根本不敢告知家人,連一句「何時再見?」也祇能心裏默念,因為知情而未有及時舉報者,會被視同共犯遭受連坐嚴罰。
果不其然,國民黨特務發現他逃亡,立刻拘留其家人親友疲勞審訊,但他們都沒有屈服,反而表現堅強、鎮定,並欣賞他將冒險逃亡付諸實行的無比勇氣。
從1970年1月離開,到1992年11月解嚴並撤銷通緝令後返國,他流亡將近23年。
相比起意外涉足政治的彭明敏,王育德本屬與政治無緣的純粹學人,專注研究語言、詩辭與戲劇的文人雅士,向來與世無爭。
一切緣起於二二八慘案其間,其兄長王育霖前檢察官被軍警拘捕且「正法」,遺體不知所終。有傳他過去查辦奶粉吞沒案得罪新竹市長郭紹宗後遭公報私仇,也有說他因積極籌備司法改革成了政權眼中釘,但無論如何,這位臺籍菁英淪為國民黨鐵蹄下的犧牲者。
既因兄長不明不白冤死憤憤不平,同時察覺到危險的王育德,無奈安排逃往國外,打算稍避鋒頭再回來。因為直接前往日本等同向政權宣告有逃亡之虞,故此先取道香港再逃到日本。根據英治港府與民國政府協議,祇要有中華民國身份即可自由出入香港,申請出入境許可證24小時內會批准。
「不過我心裏不平,我沒做甚麼事,卻不得不擱下心愛的妻子與女兒,離開出生的故鄉……。所謂『乞食趕廟公』(Khit-tsia̍h kuánn biō-kong),就是這麼一回事罷。」
—《王育德自傳:出世至二二八後脫出臺灣》
其時他還樂觀認定以國內境況之壞:內在貪瀆成風、經濟崩坍、天災人禍、民心離散,外有美國斷絕支援,國民黨政權也許撐不過一年,於是就準備了一年的生活費及機票,踏上海外之旅:乘飛機到香港,再撘乘英國貨航偷渡至日本。
可惜,他萬萬沒有想到,自25歲別過臺灣以後,終其一生再無返回心愛故土的機會,以61歲之齡客死東京。
「學校開始放假的第一天,我撘上飛機直赴香港。我一點都不知道,竟再也沒機會踏上臺灣的土地……。
那天是1949年7月4日。是一個晴空萬里無雲的寂靜夏日午後。」
就在1960年,流亡十年的王育德創立臺灣青年社、出版《臺灣青年》日文版,矢志以推翻國民黨政權、推動臺灣獨立建國為己任。他畢生為斯國斯民奉獻心力,透過出版刊物、歷史及臺語研究為臺灣意識播種,儘管身在海外,意志反而更為堅定。
無獨有偶,彭明敏《自由的滋味》(原著英文)以及王育德嘔心瀝血的通史《臺灣:苦悶的歷史》(原著日文)都在臺灣戒嚴時期被列為禁書,但在坊間仍有人秘密偷印及粗略翻譯,成為國內有志之士互相傳閱的啟蒙讀物。
「流亡」?「移民」?
也許有人認為「名不正則言不順」,介懷「流亡」抑或「移民」之名目。
不過人在海外,並非原罪,要看的是動機、後續言行作為,以及最終結果。
例如說,用猶太人或過往流亡的臺灣人,與大量離散海外的港人比照,仍是欠妥。主因是,普遍港人欠缺「錫安主義」般對故土的執著,想念雲吞麵、叉燒飯與保家守土之間,差距不啻霄壤。絕大多數移民,就是走人了事,極其量稍為回顧關心香港狀況,除此以外,不願或無力做更多的事。
是以,切勿濫用「Asgard is not a place」誤人自誤,也不要過份修飾移民(有別於迫不得已流亡異國的政治犯)是一種抗爭延續,在海外裝作人格高尚,偶爾回頭指點江山 — 付出極少卻放大「成就貢獻」,自詡積極參與支援境內抗爭,身處海外仍四出奔走呼號籌款救國的志士仁人。
因為古往今來爭取自由民主途上,從不存在「小往大來」(Slacktivism,或曰懶人行動主義)得以成功之例。
臺語有云:「日頭赤焱焱,隨人顧性命」,也不能過度苛責他們 — 逃逸是基於恐懼,優先考慮身家性命,人之常情。民主自由之奮鬥,興許不值得他們犧牲個人自由甚至生命換取。價值權衡並不可耻,誠實面對就可。
至於申請政治庇護,他們並非遊埠渡假,更非經濟移民。除了一定限度的人道物資,也就是的衣與食以外,基本上一切自理。因為福利造成負擔,有些國家的政府難民營更會安排難民充當義工,消減社會反感。
即使你備有一定資財,在未有工作簽證或許可前也祇能坐食山空,在無海外政界人脈之下一切要從零開始建立,除非得到外力周濟,但如斯幸福兒也是寥寥可數。
有為青年被迫離鄉別井,淪為別國眼中零貢獻的「米蟲」,消耗福利,誰會高興起來呢?在難民營坐困愁城,喪失自由,每天無所事事,不知何時獲批難民資格,患得患失、如坐針氈的日子,到底有多難過,你們不曉得。
斥責流亡者棄保潛逃不負責任,他們忍受;
斥責流亡者棄甲曳兵背叛戰友,他們忍受;
斥責流亡者明哲保身放棄理想,他們忍受;
往後他們或可選擇事不關己高高掛起,靜靜過日子。但假若他朝能抵受各種質疑與白眼,堅持做正確的事,迴向關注香港人權、民主與自由,參與各項聲援甚至建立組織網絡,從事實際的政治遊說、海外拯救及支援,讓溫和抗爭者派借以為鑒,今日別去,將成爾後彼此的助力。
民主路上,從論述爭戰、抗爭現場到後方支持,他們肉身離開了,卻散落四周。
流亡以外
流亡海外的臺灣人,有的貢獻論述,有的建樹文化,有的在政治路上身體力行,恰如上述諸位先覺前輩。迄今臺灣社會走到和平問政、團結社會多數的境地,既是過程,更是結果 - 那些結果,並非純粹安逸在外周遊列國交遊廣闊得來,而是海外竭力聲援結合境內民眾全身投入激烈抵抗,用無數同志的血淚犧牲換來。
回頭看香港,前有本土派、獨派以及自決派諸子思潮激蘯,後有行動自主的抗爭義士,愈來愈多人從溫吞且經營多年毫無寸進的泛民中叛逆而走,別樹一幟,已注定將來特立獨行的路。時至今天,從「反送中」到《國安法》一錘定音,議會之途終告斷送,大概是爭自主爭獨立之必然 - 國民黨治下省參議會的選舉黑暗,不也如此?黨外運動初期有成員因褫奪公權而無法參選,不也如此?
是以,有心的港人除了寄望負笈海外的青年學子、出走他方的政治人物,關注被捕的知名人士及政治領袖、於深圳羈押待審的12港人以外,同樣地,在鎂光燈照不到的黑暗之處,尚有許多被捕候審、待判的無名義士,以及仍在冠蓋雲集以外默默為理想奮鬥的人。也包括更多有心無力,卻沒有去或留的選擇餘地的人。
每逢相識之人受苦,我們憤怒,我們惋惜,同時也要捫心自問,當前你我所做的是否足以心安理得,扣問自己有否克盡己力,集結可資團結的力量,在滿目瘡痍的戰場捍衛方寸之地,致令上述每位因爭取民主與自由而承受痛苦、付出重大代價的人,他們的犧牲不至於化為烏有。